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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公共机构2010年度节能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11-07-04 10:51:00
  • 来源: 省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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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

 

吉管发〔2011〕34号

                                                                                                                     

 

 

关于全省公共机构2010年度

节能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省属各高校、医院,各市(州)、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按照《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吉管发[2010]9号)要求,2011年3月7-18日,省政府组成由省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人员参加的9个绩效考核评估小组,对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和省属各高校、医院共计159个单位及66个县(市、区)进行了节能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有组织领导、宣传培训、节能规划、能耗统计、联络制度、节能管理、车辆油耗管理、用电用气管理、用水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及监督检查等11项内容。现将绩效考核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情况

    (一)节能指标完成情况

    以2009年为基数,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水、电、油、气消耗量分别比2009年降低5%,共节约资金10025.22万元,节约342万吨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到21.95千克标准煤,下降5.2%;人均综合能耗下降5.25%,实现了既定目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节能办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领导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单位及省属各高校、医院都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以文件形式印发执行。各地区及省属各高校、医院成立了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辽源市政府、通化市政府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新设立了节能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宣传广泛,氛围浓厚。各地、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培训活动,省、市、县三级全面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能源紧缺体验”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节约能源资源的浓厚氛围,促进《节能办法》宣传进入每个公共机构。

    3. 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各地区、各部门狠抓管理,从制度建设入手,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减少和避免了节能管理环节漏洞,提升了管理水平。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相应制定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用水、用电、用气等一系列节能规章制度,使节能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轨道。省工商局强化节能管理措施,关闭了办公区淋浴间,仅此一项措施,使全年耗水总量比2009年降低33%。通化市政府在每个办公室门口张贴“必须关闭门窗、必须关闭电源、必须关闭空调、必须收起文件、必须熄灭烟头”等“五必须”提示性标志,简明扼要,不仅在意识上节能,更注重行为节能。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理工大学等省属高校都采用了IC卡管理系统,有效控制用电量及用水量。吉林省人民医院依据楼宇高度相差大的特点,供水根据不同楼高,选择供水阀门的开启大小,通过调压的方法调整水量,达到节约用水、安全用水的目的。

    4.节能改造和新能源利用取得初步成效。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实施既有建筑和重点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工作,充分利用新能源,加快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项目建设。省公安厅将厅机关食堂和招待所的电热水器更换太阳能热水器,利用面积4000平方米。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投入700万元对变电所及校内电网布局进行大规模改造,使变电所容量由2006年的800KVA增加到现在的3000KVA,不仅满足需要而且达到了节能效果。吉林财经大学和长春师范学院等院校采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和废水回收二次利用等措施,实现技术节能。

    (三)存在的问题

    1.节能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有的单位节能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特别是市州以下公共机构节能组织机构建设比较滞后,未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未配备专门工作人员,管理力量薄弱,管理职责难以落实。部分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好,存在职能代而不管,难以尽责的现象,影响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整体推进。

    2.合署办公单位能耗数据不清、节能效果无法体现。合署办公单位,水、电、气等多年来采取平摊方式统一收缴,用能单位对节水、节电的控制能力有限,影响节能积极性,导致能耗数据无法统计,节能效果不能完全体现。

    3.省属高校、医院节能效果明显,但考核分值不高。省属高校、医院节能工作开展时间早、制度全、措施得力,能耗指标下降幅度大,节能效果相对明显。但由于没有及时归纳整理资料,没有制定近期及长期节能规划,工作缺乏整体性,导致考核分值不高。

    4.新能源项目单一,节能改造资金投入不足。目前公共机构所使用的新能源大多集中在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等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风能、生物质能项目少,同时节能改造资金投入不足,节能改造进展缓慢,致使节能效果不明显。

    二、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评估采取量化评分办法,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等级,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不满95分为良好,60分(含)以上不满80分为达标,不满60分为不达标。从最终量化考核结果看,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整体效果明显,成绩较为突出,分值较高,没有不达标的部门单位。根据绩效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结果,以及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完成2010年节能任务指标情况,评选出72个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131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

    (一)考核优秀部门、高校、医院、市、县(市、区)(72个)

优秀省直部门: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管局、省发改委、省委办公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国土厅、省审计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农委、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省检察院、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机要局、省科技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工商联、省地税局、省安监局、省广电局、省民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能源局、省监狱管理局、省畜牧业局、省供销社、省商务厅

优秀省属高校: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警察学院、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大学、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优秀省属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

优秀市:通化市、辽源市、吉林市、松原市、白城市、长春市、白山市

优秀县(市、区):九台市、德惠市、长春市朝阳区、长春市双阳区、长春市绿园区、吉林市龙潭区、桦甸市、伊通县、辽源市龙山区、梅河口市、通化县、白山市浑江区、长岭县、白城市洮北区、安图县、延吉市、长白山管委会池西区

    (二)考核良好部门、高校、医院、市(州)、县(市、区)(109个)

    良好省直部门:省法院、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省委老干部局、省档案局、省编办、省信访局、省保密局、团省委、省残联、省委党校、省科协、省社科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民委、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外事办、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粮食局、省旅游局、省经合局、省人防办、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省政府发展中心、省有色金属局、省测绘局、省社保局、省农科院、省经干院、省贸促会、吉林日报社、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良好省属高校:延边大学、吉林医药学院、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化工学院、东北电力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工商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通化师范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四平职业大学、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松原职业技术学院、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白城师范学院

    良好省属医院:省脑科医院、省前卫医院

    良好市(州):延边州、长白山管委会、四平市

    良好县(市、区):吉林市昌邑区、吉林市船营区、吉林市丰满区、永吉县、磐石市、蛟河市、舒兰市、双辽市、四平市铁西区、梨树县、东丰县、辽源市西安区、东辽县、辽源经济开发区、集安市、通化市二道江区、柳河县、通化市东昌区、通化市经济开发区、辉南县、临江市、白山市江源区、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前郭县、松原市宁江区、扶余县、洮南市、镇赉县、大安市、通榆县、敦化市、珲春市、和龙市、汪清县、龙井市、图们市、长白山管委会池南区、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

    (三)考核达标部门、高校、医院、县(市、区)(44个)

达标省直部门:省委统战部、省委财经办、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文联、省侨联、省民革、省民盟、省民建、省九三学社、省农工民主党、省民主促进会、省计生委、省物价局、省地方志、省金融办、省地矿局、省成套局、省红十字会、省台办、省老龄委、省台盟、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省政府驻天津办事处

达标省属高校:长春师范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达标省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省肿瘤医院、省结核病医院

达标县(市、区):农安县、榆树市、长春市宽城区、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南关区、公主岭市、辽河农垦管理区、四平市铁东区、乾安县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单位和实行垂直管理机构的节能管理和监督考核力度,加快理顺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制,建立节能长效机制。

    (二)加快合署办公楼分户、分项、分类改造工作,调动驻楼单位节能积极性。

    (三)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促进科技节能。全省各类各级公共机构在节能改造过程中,率先采用技术进步、效果明显、性价比高的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带动和引导节能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实现技术节能。

    (四)加大节能资金投入,特别是新能源项目投入。实行三级资金投入办法,即省里拨付一部分,地方配套一部分,单位自筹一部分,以解决节能资金不足的矛盾。

    (五)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评选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近期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奖励证书及奖金。请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和《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二份),并于7月20前报省管局节能处,联系人:董艳,联系电话:0431-88905886。

    特此通报。

 

      附:1.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部门、高校、医院、市、县(市、区)名单

          2.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4.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赵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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