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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我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圆满结束

  • 时间:2016-05-03 1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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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国管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管节能〔2014〕560号),4月24日至27日,由国务院法制办机关服务局局长冯之光为组长、国管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农业部、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有关人员为成员组成的国家考核组,对我省“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为“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主要包括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工作部署和目标分解、计量统计与监督考核、重点工程、宣传与培训、节能改造和资金落实等7个方面,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及总结评价”等方式进行。

    此次考核工作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4月24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广滨、省政府副秘书长彭永林会见了考核组一行。

   4月25日上午,召开了吉林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汇报会。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吉林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汇报片。省管局局长霍岩就我省“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工作建议等四个方面,向考核组做了详细汇报。最后,考核组根据《“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表》,对照《“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分细则》,详细查看了我省准备的“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相关资料。省管局副局长李伟刚、节能处全体同志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等9个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4月25日下午至4月27日上午,考核组实地查看了吉林省图书馆、吉林建筑大学、通化市东昌区政府、集安市政府等部门单位的地源热泵、水源热泵、 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绿色出行自行车等节能改造项目并听取了相关汇报。

    4月27日,考核组对我省“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意见反馈,肯定我省在此次考核工作中 “高度重视、准备充分、细节缜密、效果明显”、 “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完备、制度健全、基础稳固、亮点突出”。同时对我省提出的有关问题做了详细解答,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考核结果拟于6月份在全国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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