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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

  • 时间:2021-07-01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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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12号)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

  (一)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按照《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021号)关于信息审核的要求,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抓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信息中心牵头,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省直房改办、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服务体系。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吉政办函〔202049号),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对于申请量集中的信息,要认真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办公室牵头,财务处、信息中心配合,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报请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发文的,须明确相关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门户网站引用国家行政法规时,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系统清理本单位现行有效规章,并通过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二、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实效

  (一)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等法定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深入解读。政策解读工作实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政策起草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二)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凡是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的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部门和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三)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整合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门户网站要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健全完善网上留言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或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依托全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对群众反映的政务舆情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中心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配合,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财务资金领域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局属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公开要从局本级向局属各级预算单位延伸,实现各级预算全覆盖。局财务处年初提供局本级采购预算明细,包括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处室(单位)等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财务处、办公室、信息中心,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二)深化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办公用房、统管住宅信息公开,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以省直机关办公用房配置、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省直机关统管住宅房改等工作为重点,发布权威信息,既要公开具体信息,也要做到科学有序。强化统管住宅方面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政策措施、办理要点及办理结果。做好房地产管理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工作,遵循“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明确解读重点,提高解读质量,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确保准确阐释政策意图和内涵。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有效提升公开执行情况,及时发布办公用房配置信息,加大对违规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治,及时公开清理和整治情况,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办公用房资源使用效益。(房地产管理处、信息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三)深化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持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的解读力度。主动公开公务用车管理处职能、办公地点、办公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公务用车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深入开展省直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包括预算费用、省直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集中采购信息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等。按照公务用车管理“五统一”原则,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集中处置的相关信息公开及公务用车相关的重点工作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公务用车管理处、信息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四)深化省直机关公有住房管理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省直职工公有住房出售情况,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全面公开公有住房出售的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及审批程序等内容,做好批准下达、评估鉴定、定价审核等结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优化完善网络及电话服务功能,做好政策宣传、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投诉举报工作,为省直职工提供全面信息服务。(省直房改办、信息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五)深化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缴存职工需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积金信息。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全面披露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服务改进情况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信息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流程。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有关流程,全面细化工作程序,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准确权威。(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二)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增强操作性、实效性。特别是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领域的全覆盖、无遗漏。完善政务公开查询系统建设,实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信息中心牵头,财务处、房地产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省直房改办、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五、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推行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实现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路径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目录对应链接,以“数字政府一张网”为目标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二)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服务水平。深化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进一步梳理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建设,主动发布多种形式的办事服务信息,整合汇聚办事服务入口,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服务公开和办事指引。(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建设。要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窗口,为职工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负责落实)

  六、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推进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尤其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委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培训宣传、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二)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将《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办公室和各有关处室(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三)狠抓任务落实。对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各有关处室(单位)要认真梳理,实时跟进,确保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照问题查找不足,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落实)

  本工作要点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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