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
吉管发〔2016〕42号
关于开展机关事务工作交流研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认真总结经验,相互交流、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在全省行业内开展机关事务工作交流研讨活动。现将交流研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研讨的参考题目 务社会化;
(六)推进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
(七)加强机关经费运行管理;
(八)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九)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一)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
(二)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四)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不断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
(五)深化机关服务保障机制改革,推动机关后勤服建设使用管理;
(十)加强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
(十一)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建设。
二、交流研讨的方式方法
此次交流研讨采取撰写研讨文章、大会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研讨文章的收集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参考题目中任选其一,撰写研讨文章,可以是经验做法,也可以是意见建议。文章以3000字左右为宜,A4纸编辑,于8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1073348456@qq.com邮箱。
特此通知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8月1日
(联系人:赵同刚,联系电话:0431-8890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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