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21日,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专家等组成3个评价验收工作小组,对我省国家第二批41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验收,最终,38家单位获得通过,其名单如下:
延吉市延河小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白山市外国语学校、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通化市东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松原市实验高级中学、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通化市二道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松原市中心医院、长春市双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珲春市水利局、洮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吉林市丰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抚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吉林省审计厅、通化师范学院分院、镇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吉林省梅河监狱、长春市宽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乾安县农业技术高中、吉林艺术学院、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和龙市第七中学、九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辽源市公安局、吉林市第一中学校、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职业教育中心、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吉林省政协办公厅、辽源市市容环境管理局、白城市洮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龙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在此,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电话:0431-88904908,公示期从公布之日起为5个工作日。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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