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
吉管发〔2014〕8号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开展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
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省内各高校、省属各医院,各市(州)、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40号)精神和省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管发[2012]41号)要求,现就2014年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完成创建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
二、创建范围
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我省节能减排标准,积极采用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具备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所需的组织管理、人员技术等条件,节约效果明显,具有较强示范推广意义的公共机构,均可申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三、创建条件
(一)管理体系完善。建立科学、规范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节能管理机构明确,节能联络员制度落实,节能管理各项制度和标准规范健全,节能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节能宣传持续有效。
(二)基础管理严格。严格执行《吉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定期对本部门单位能源资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按时报送能耗统计报告。主要耗能设备档案齐全完备,电、水、煤、气、油、办公耗材、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等节约成效突出,实行节能工作责任制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三)节能目标完成,节能改造有效。围绕重点用能部位和环节,有计划地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节能技术改造方面形成特色。按照节约能源资源年度计划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成节约能源资源目标任务,单位建筑面积和人均能源资源指标降低。
四、创建内容
(一)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加强建筑用能管理,实施能耗分项计量,建立监测体系,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
(二)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快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等重点耗能设备(设施)的节能改造。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
(三)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用水设备节水改造,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充分利用中水、雨水。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四)可再生能源应用。积极应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建筑屋顶,开展太阳能光热、光电应用。
(五)绿色消费。严格落实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有关规定,积极使用再生纸等再生办公用品,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开展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活动,创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
(六)管理监督。建立健全能源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节能规章制度,开展能耗、水耗定额管理,强化供暖、空调、照明、办公设备等日常管理。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实施油耗指标管理。
五、创建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
(二)确定名单。
(三)组织实施。纳入创建示范单位的公共机构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组织管理、人员技术、实施进度、配套资金、制度保障等措施,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工作。
(四)评价验收。
六、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引领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健全制度标准,落实管理措施,深入宣传教育,以创建工作的开展带动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积极扶持。对于纳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部门单位,优先安排省级公共机构节能项目和节能资金,优先纳入省政府节能表彰奖励范围。
(三)加强管理。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好中选优,确保示范单位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确保创建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未按计划开展创建工作或日常节能管理措施不到位的公共机构,将按有关程序取消其示范单位资格,并选择节能工作成效突出的公共机构予以补充。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从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入手,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积极组织实施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表率作用,努力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水平,实现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和人均能源资源指标大幅度降低,引领和带动本地、本部门公共机构深入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附件: 1.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表
2.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1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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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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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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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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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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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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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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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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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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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综合能源消耗量(t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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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kg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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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能耗(kgce/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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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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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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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单位创建的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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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印) 年 月 日 |
省财政厅(印) 年 月 日 |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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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位性质填写国家机关、教育事业、科技事业、文化事业、卫生事业、体育事业、团体组织、其他。
2.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3.申报表及编制实施方案一式三份,以纸质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管局。
4.截止日期
附件2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情况
二、能源资源消耗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包括消耗总量、种类、结构等)
(二)能源资源消耗水平分析(包括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人均水耗等)
(三)能源利用效率分析(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分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思路
(二)总体目标
四、创建内容
每项创建内容按照以下5方面分别进行描述,已经实施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创建内容,也要列出并注明实施进展情况。
(一) 创建方案
(二)实施进度计划
(三)节约能源资源效果分析
(四)技术经济性分析
(五)资金需求及落实情况
五、保障措施
从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资金落实等方面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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