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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管发〔2012〕2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省属各高校、医院,各市(州)、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大安市、洮南市发改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深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增强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委《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管局《关于2012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省管局、省财政厅、省直机关工委制定了《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
宣传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深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增强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节水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为依据,以建设资源节约型机关、校园和医院为目标,宣传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突出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节约用水,总结和宣传节能成果、经验,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水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节约型机关、校园和医院建设。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1日至17日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其中6月11日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日和能源紧缺体验日。
三、活动主题
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是“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 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公共机构节约作为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率先做好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对于引领全社会节水护水具有重要意义。
四、宣传形式
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以宣传贯彻《节能办法》为主线,全面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全省各类各级公共机构要通过采取悬挂节水宣传条幅或标语、张贴公共机构节水宣传海报和摆放宣传展板、开展书画摄影展,组织节能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宣传栏、显示屏、黑板报等载体进行节水宣传,坚持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与普及宣传相结合,并实行省、市、县和高校、医院联动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入到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活动中,为“十二五”节能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宣传内容
(一)各级公共机构组织以下活动:
1.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日活动。6月11日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日和能源紧缺体验日。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组织开展节水形势报告会、节约用水大家行、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介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开展水资源国情教育,普及节水知识技术,营造珍惜爱护水资源、公共机构做表率的良好氛围。
2.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制定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方案,采取一级指导一级、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6月11日,全省各级公共机构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停开或隔层停开电梯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全省各级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3.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各级公共机构采取再生产品展览展示、以旧(废)换新、知识宣讲等形式,组织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
4.自行制作宣传展板和悬挂宣传标语条幅。为切实提高宣传实际效果,开展好公共机构节能主题活动日和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全省各类各级公共机构均要自行制作至少1块节水知识展板和2条以上节水宣传标语条幅,要在本单位办公区或重点区域悬挂自行印制的节水知识等宣传标语条幅。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公共机构节能主题日和能源紧缺体验日当天组织本级各公共机构将自行制作的宣传展板及条幅统一集中到指定位置进行展览宣传。建议使用以下宣传标语:
☆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
☆节约用水,努力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
☆节约用水,从点滴开始。
☆保护水资源,生命真永远。
☆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
☆水是生命的源泉,农业的命脉,工业的血液。
☆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珍惜水资源。
☆水是生命之源,浪费水就是扼杀自己的生命。
☆节约用水,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
☆节约用水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
☆大力普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开源与节流并重,科学开源,综合利用。
☆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
☆坚持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努力建设节水型公共机构。
☆节约用水、造福人类,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依法管水,科学用水,自觉节水。
☆节涓涓细流,汇滔滔江水。
☆节约用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珍惜水就是珍惜您的生命,请珍惜每一滴水。
☆世界缺水、中国缺水、城市缺水,请节约用水。
☆浪费用水可耻,节约用水光荣。
☆水是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树立人人珍惜水,人人节约水的良好风尚!
☆认真贯彻“开源节流并重,以节流为主”的方针!
☆如果人类不从现在节约水源,保护环境,人类看到的最后一滴水将是自己的眼泪。
5.制作印发节能宣传画。国管局设计制作节能宣传画,省管局将向省直机关、高校医院发放,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登录国家公共机构节能网下载印发,各级公共机构要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画。
6.建立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网。倡导绿色办公,开展节能宣传,运用互联网技术传递节能信息,宣传节能政策法规、交流节能先进经验,研讨理论工作,推广节能技术产品,普及节能知识。
(二)省管局统一组织以下活动:
1.开展节能知识竞赛活动。按照省管局印发的《关于举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的通知》(吉管发〔2012〕13号)的要求,6月15日,在吉林省宾馆一楼大礼堂举办主题为“节能低碳生活、公共机构先行”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知识复决赛活动。上午32支代表队进行复赛,下午8支代表队进行决赛。竞赛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以及各项节能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同时贯穿水电油气等能源资源基础知识。节能知识竞赛由评委和现场决赛评出奖项,并颁发奖品和获奖荣誉证书。
6月15日13时30分,省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和各高校、医院主管公共机构工作的厅级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共6名(每个单位均为6名)同志出席节能知识决赛(届时凭票入场)。
2.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活动。6月15日,在吉林省宾馆大厅举办全省公共机构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展览,所有参赛作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书画作品和摄影作品分别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0名,并颁发奖品和获奖荣誉证书。评选结果以文件通报并在吉林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外网上公布。
3.省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和长春市内各高校、医院集中摆放展板。6月11日 7时 30分前,省直各部门单位、长春市内各高校、医院要将自行制作的宣传展板以各公共机构节能协作小组为单位统一集中到人民广场周围,按照2011年划分的展区范围依次排列进行展览,同时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展板位置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发放节能宣传资料及答疑咨询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各级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亲自挂帅、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二)高度重视。在节能宣传活动期间,全省各类各级公共机构要把开展节能宣传周和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按照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并将本单位宣传活动方案及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于6月5日前报同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三)重在落实。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深入开展,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内容落实,确保氛围浓厚,确保宣传效果,确保扎实深入开展。省属各高校、医院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参加当地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的节能宣传周活动,长春市内各高校、医院参加省管局组织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表扬奖励先进,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市(州)政府及长白山管委会要将图片音像资料及总结材料于6月25 日前报送省管局(电子邮箱:1052438720@qq.com),省管局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省直机关、高校、医院
节能工作协作组及成员单位
第一协作组
组长单位
省委办公厅(联系人:行政处处长林哲,联系电话: 13944919758。)
成员单位
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研室、省委机要局、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委政法委、省老龄委
第二协作组
省发改委(联系人: 办公室主任吴迪,联系电话: 15604440088。)
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省检察院
第三协作组
省国土厅(联系人:办公室主任台培青,联系电话:13756184555。)
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管局
第四协作组
省统计局(联系人: 办公室副主任王汝山,联系电话: 13843169422。)
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安监局、省外办、省政府金融办、省食品安全办
第五协作组
省公务员局(联系人:办公室高悦,联系电话18943970057。)
省编办、省法制办、省信访局、省监狱管理局、省中医药局、省物价局、省手工业联社、省经济合作局、省能源局、省测绘局、省台办、省畜牧局
第六协作组
省供销社(联系人:服务中心专职副书记刘艳杰,联系电话:18686668579。)
省农科院、省地方志、省发展中心、省经干院、省地矿局、省成套局、省有色金属局、省社保局、省残联、省贸促会、省红十字
第七协作组
省直机关工委(联系人:办公室主任郑强, 联系电话:13804317133。)
省委财经办、省委老干部局、省档案局、省保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人防办、省委党校、吉林日报社、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社科院
第八协作组
省工商联(联系人:办公室主任李立新,联系电话:13331699925。)
省侨联、省民革、省民建、九三学社、农工民主党、省民主促进会、省台盟、省民盟、省科协、省文联、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省政府驻天津办事处、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第九协作组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联系人:后勤处副处长尚末,联系电话:13039217899。)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工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长春师范学院、吉林财经大学、吉林艺术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吉林工商学院、长春工程学院、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林警察学院、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协作组
省人民医院(联系人:动力科科长宋湛,联系电话:15843076797。)
省肿瘤医院、省前卫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中医药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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