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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 时间:2012-05-08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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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

 

吉管发〔201221

 
 
 

 

 


关于对2011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省属各高校、医院,各市(州)、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大安市、洮南市发改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按照《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吉管发[2011]4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定于2012521日至61日对2011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省属各高校、医院。

        二、考核时间

    2012521--6月1

        三、考核内容

    组织领导、节能规划、宣传培训、能耗统计、联络制度、节能管理、监督检查、节能改造及新能源利用、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等。

        四、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采取自我评价和绩效考核小组实地考核“听、查、评”相结合的方式,听取被检查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看核实,并根据检查情况按照《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逐项打分。考核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我评价

    被检查单位要在2012521日前,根据《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内容开展自我评价并自我评分。

    (二)实地考核

    省政府组成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小组,即由省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组长,组成9个检查组,并抽调省直相关工作部门人员参加。

    2012521开始,省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检查组分赴各地、各部门对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单位以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省属各高校、医院进行实地绩效考核。具体程序:

    1.听取汇报。听取被检查单位201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汇报,包括指导推进本系统及下级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时间在10分钟左右)。

    2.核实验证。一是通过查阅会议记录、文件等有关资料检查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机构设立、职责分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对能源资源消耗台账进行逐项检查。三是核验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完成情况,分别以供水、供电、石化、电信等单位票据、本单位财务报销票据及能耗统计和单车管理台账为依据。

    3.现场查看。一是对2011年度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检查。二是对节能标识、节能新产品及新技术利用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楼道、办公室、卫生间、会议室、食堂、车队等公共部位。

    4.抽查本级、下级单位。对每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再抽检一个本级公共机构和一个县(市、区)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抽检一个直属公共机构。具体单位由被检查单位自行选定。

    (三)评分汇总

    检查和考核结束后,各绩效考核小组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按照《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对被检查单位逐项进行打分,并起草绩效考核报告。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等级。201268日前,各绩效考核小组要将各地、各部门分值结果和绩效考核报告报省管局。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绩效考核的最终结果按照省直、市、县、高校、医院分级排序并予以通报。对考核成绩不达标或出现严重能源浪费行为的予以批评,限期改正并在一个月内向省政府做出书面报告并提交整改方案。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绩效考核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节能绩效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对待,积极配合。

    (二)认真准备有关资料。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书面汇报材料,对本地、本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精心准备绩效考核资料,包括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节能进展和推动、部署工作情况,能源资源消耗台账及供水、供电、石化、电信等单位原始票据和会议记录、文件等相关资料。

    (三)抓好驻各市(州)省属高校、医院及各县(市、区)政府的节能绩效考核工作。驻各市(州)省属高校、医院及各县(市、区)政府的节能减排绩效考核工作由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201268前,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将驻本市(州)省属高校、医院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节能减排工作绩效考核得分结果、排序情况及绩效考核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各市(州)人民政府及长白山管委会公章后报送省管局。考评结果经审核认定后予以公布。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省直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所属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绩效考核工作。

    (五)严格执行廉政规定。绩效考核工作要坚持轻车简从,不得在被检查单位就餐,不得接受有价证券和礼品,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请各公共机构将本单位节能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2012515日前报省管局。

    联系人:董艳,联系电话:0431-88905886,传真:0431-88904384

    附件:1.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2.吉林省公共机构2011年度节能减排工作绩效考核安排表

         3.各市(州)考核的省属高校及医院名单

         4.驻各市(州)省属高校、医院评分结果

5.    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所辖县(市、区)政府排序及评分结果

                                  

 

                                              二Ο一二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公共机构  节能减排  绩效考核  通知

 

    附件1

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省直部分)

考核项目

     

评 分 标 准

     

得分

1.组织领导

 

7

1.1 健全节能管理体制。3

成立节能领导小组,得2分;有专门处(室)主抓节能工作,得1分。

依据相关文件计算得分。

 

1.2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

主要领导对节能工作做出具体指示或批示的,每次得1分,最高得2分。

依据部门主要领导针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相关文件上或专门作出的明确工作要求等内容的批示、指示次数计算得分。

 

1.3节能工作纳入本部门全年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总结。2

工作计划得1分,工作总结得1分。

依据相关文件内容计算得分。

 

2.节能规划

2

2.1制定本系统“十二五”节能规划目标。1

制定规划目标得分,未制定不得分。

依据文件计算得分。

 

2.2上报“十二五”节能规划目标。1

将节能规划目标报省节能办备案,得1分。

依据上报情况计算得分。

 

3.宣传培训

 

5

3.1对节能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1

开展全系统范围培训,每期培训得0.5,最高得1分。

依据培训文件记录和培训签到单,按照培训次数累计得分。

 

3.2节能宣传周活动。3

组织本级机关和所属公共机构开展低碳体验活动,得1分;参加省管局组织活动,得1分;将活动方案及开展情况报省节能办备案,得1分。未参加低碳体验活动不得分。

依据开展节能宣传工作的通知、总结等文件及省节能办备案情况计算得分。

 

3.3组织参加节能征文活动。1

作品获得一等奖的,得1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得0.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得0.3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分。

依据公布的奖励名单,按照获奖情况累计得分。

 

4.能耗统计

 

16

4.1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工作,建立统计人员工作变动交接制度。2

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得1分;建立统计人员工作变动交接制度得1分。

依据下发的统计制度文件计算得分。

 

4.2报送2011年能耗统计数据。5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011年季度、年度能耗统计报表;每一份报表得1分。

依据上报的能耗统计报表情况计算得分。

 

4.3能耗统计数据质量。2

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各得0.5分;

统计数据准确、匹配,各得0.5分。

依据能耗统计报表数据情况计算得分。

 

4.4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分析报告。3

每一份季度、年度分析报告,得0.5分;分析报告均报省节能办备案的,得0.5分。

依据上报的能耗统计分析报告,按照分析报告的季度、年度计算得分。

 

4.5建立能耗公示制度。3

建立能耗公示制度,得1分;定期公布办公建筑能耗情况和车辆用油、维修费用等耗费,每公示一次单项指标的,均得1分,最高得2分。

依据公示制度文件及相关公示记录资料等计算得分。

 

4.6通报2011年能耗统计情况。1

开展2011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通报,通报覆盖全系统的,1分;只覆盖本级机关通报的,得0.5分。

依据统计通报文件覆盖范围计算得分。

 

5.联络制度

5

5.1建立联络员工作以及变动交接制度。1

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的, 得0.5分;建立交接制度得0.5分。

依据联络员工作制度及交接制度文件计算得分。

 

5.2参加全省联络员工作会议。2

参加会议得分,不参加会议不得分

依据会议签到计算得分。

 

5.3交流工作信息。2

报送节能工作信息,在《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简报》刊发,每刊发1条得0.5分,累计不超过2分;未报送信息不得分。

依据信息报送及刊发情况计算得分。

 

6.节能管理

 

12

6.1建立节水、节电、节油、节气等管理制度。2

每建立一项管理制度,得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依据制度文件计算得分。

 

6.2 实施定额管理。5

制定完成本级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水、电、油、气定额,每建立一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只建立本级机关能耗定额的,得2分。报省节能办备案,得1分。未制定定额不得分。

依据定额管理文件及报送情况计算得分。

 

6.3能耗统计和单车管理台账覆盖使用。4

全部使用能源资源统计台账的,得2分;全部使用单车管理台账的,得2分。部分使用的,不得分。

依据台账覆盖使用情况计算得分。

 

6.4设置节能标志。1

在办公区域设置节能提示性标志和维修电话。未设置标识不得分。

依据现场检查情况计算得分。

 

7.车辆管理

4

实行单车能耗核算管理和百公里耗油核算管理。4

制定单车能耗核算管理制度的,得2分;实行单车百公里耗油核算管理制度的,得2分。

依据管理文件及制度计算得分,

 

8.电气管理

11

8.1节约空调用电。2

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的规定。无空调的,均得2分。

依据现场和暗访检查情况计分,发现违规,不得分。

 

8.2节约办公设备用电。2

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建立班后断电和用电巡视检查制度,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依据相关制度资料及现场和暗访检查情况计算得分。

 

8.3节约电梯用电。3

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楼层和时间,得1分;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停开电梯,得1分;加强运行调节和维修保养,得1分。无电梯的,均得3分。

依据相关制度文件、维修记录及现场和暗访情况计算得分。

 

8.4 完成节能灯推广任务。2

完成本系统节能灯推广任务的,得2分。只完成本级机关节能灯推广任务的,得1分。

依据节能灯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得分。

 

8.5使用节能灶具和设备。2

食堂全部使用节能灶具和设备,得2分。本级机关食堂使用节能灶具,得1分;所属其他公共机构食堂使用节能灶具,得1分。无独立食堂的,均得2分。

依据现场检查情况计算得分。

 

9.用水管理

 

4

9.1使用节水型器具。2

实现本系统节水器具使用率100%,得2分。本级机关使用节水型器具,得1分;所属其他公共机构使用节水型器具,得1分。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依据现场查看情况计算得分。

 

9.2加强重点区域用水管理。2

加强洗手间、食堂、浴池、车队等重点区域用水管理,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和用自来水直接冲洗拖布以及用高压自来水直接冲洗车辆等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要求的,均不得分。

依据现场查情况计算得分。

 

10.办公用品

管 理

4

10.1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制度。2

建立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得1分;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制度,得1分。

依据制度文件等计算得分。

 

10.2纸张双面使用。2

办公用纸双面使用的,2分。未按规定使用不得分。

依据现场检查情况计算得分。

 

11.监督检查

5

11.1制定本系统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标准。1

建立节能考核评价标准制度的,得1分。

依据考核文件计算得分。

 

11.2开展节能监督检查。2

每检查一次得1分,最高得2分。

依据检查记录计算得分。

 

11.3通报节能监督检查结果。2

通报覆盖全系统的,2分;仅通报本机关或所属单位结果的,得1分;未进行通报不得分。

依据通报或公示文件及文件覆盖范围计算得分。

 

12.节能指标

25

按可比口径,2011年比2010年每台车月均或百公里耗油量下降2%以上,人均耗电量、耗气量、耗水量或单位建筑面积耗电量、耗气量、耗水量下降2%以上,办公用品总耗费下降2%以上。25

各项指标中,每项达到2%以上,均得5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依据2011年用电、用水、用气、用油量和办公用品耗费指标完成情况,累计计算得分。

 

 

 

 

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市、州部分)

 

     

评 分 标 准

     

得分

1.组织领导

 

 

16

1.1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5

设立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以“三定方案为准),得3分;配备3名工作人员,得1分;建立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发改、工信、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市(州)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的,得1分。

依据成立相关机构的批复文件、“三定方案”等规定得分。

 

1.2 市(州)级领导研究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

市(州)级领导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出具体指示或批示的,每次得1分,最高得2分。

依据市(州)级领导针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相关文件上或专门作出明确批示、指示次数计算得分。

 

1.3召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2

召开全市(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得2分;只召开市(州)本级节能会议的,得1分。

依据会议通知或会议简报,按照会议召开的范围计算得分。

 

1.4 组织本地区教科文卫体等系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

市(州)级节能管理部门与教科文卫体主管部门研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召开会议的,得0.5分,形成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的,得0.5分。

教科文卫体等系统主管部门部署公共机构工作,提供3个(含)以上系统主管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的,得1分。

依据会议通知或会议纪要及措施落实情况的文件证明材料,按照会议次数和文件证明材料计算得分。

依据教科文卫体等系统主管部门印发的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文件(联合印发或独立印发)计算得分。

 

1.5本行政区域内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体系。5

80%(含)以上县(市、区)明确节能管理机构的,得5分;70%(含)-80%县(市、区)明确节能管理机构的,得3分;50%(含)-70%县(市、区)明确节能管理机构的,得1分;50%以下的,不得分。

依据各县(市、区)明确相关机构的文件证明材料(“三定方案”)计算得分。

 

2.节能规划

3

2.1制定本地区 “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2

正式颁布全市(州)“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得2分。规划适用范围仅为市(州)本级的,得分折半计算。

依据“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文件和材料,按照规划编制范围计算得分。

 

2.2上报“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1

将节能规划报省节能办备案,得1分。

依据上报情况计算得分。

 

3.宣传培训

 

7

3.1制定宣传计划和培训方案。1

制定全市(州)宣传计划和培训方案,各得0.5分。仅覆盖市(州)本级的,得0.5分。

依据计划及培训等文件通知计算得分。

 

3.2定期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统计人员等进行培训。1

市(州)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全市(州)范围培训的,每期培训得0.5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分;培训范围未覆盖全市(州)的,每期培训得分折半计算。

依据培训通知和培训记录,按照培训次数和覆盖的范围计算得分。

 

3.3节能宣传周活动。2

市(州)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在全市(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低碳体验活动,得1分;只在市(州)本级范围内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得0.5分。将活动方案及开展情况报省节能办备案,得1分。

依据开展节能宣传工作的通知、总结等文件及省节能办备案情况计算得分。

 

3.4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公共机构节能。1

在电视、报纸、杂志、网站等市(州)级新闻媒体上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每次0.5分,最高得1分。

依据相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文字、图片、音像等材料,按照材料计算得分。

 

3.5编发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简报等材料。1

市(州)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编发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简报等材料,每期0.2分,最高得1分。

依据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简报等材料,按照材料期数计算得分。

 

3.6组织参加节能征文活动。1

作品获得一等奖的,得1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得0.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得0.3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分。

依据公布的奖励名单,按照获奖情况累计得分。

 

4.能耗统计

 

10

4.1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工作,建立统计人员工作变动交接制度。1

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得0.5分,建立统计人员工作变动交接制度得0.5分。

依据下发的统计制度文件计算得分。

 

4.2报送2011年能耗统计数据。2.5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011年季度、年度能耗统计报表;每一份报表得0.5分。

依据上报的能耗统计报表情况计算得分。

 

4.3能耗统计数据质量。2

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各得0.5分;

统计数据准确、匹配,各得0.5分。

依据能耗统计报表数据情况计算得分。

 

4.4制定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分析报告。3.5

每一份季度、年度分析报告,得0.5分;分析报告均报省节能办备案的,得1分。

依据能耗统计分析报告,按照分析报告的季度、年度计算得分。

 

4.5 通报2011年能耗统计情况。1

开展2011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通报,通报覆盖全市(州)的,得1分;只覆盖市(州)本级的,得0.5分。

依据能耗统计情况通报和范围计算得分。

 

5.联络制度

 

3

5.1建立联络员工作以及变动交接制度。1

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的, 得0.5分;建立交接制度的,得0.5分。

依据联络员工作制度及交接制度文件计算得分。

 

5.2参加全省联络员工作会议。1

参加会议得分,不参加会议不得分。

依据会议签到计算得分。

 

5.3交流工作信息。1

报送节能工作信息,在《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简报》刊发,每刊发1条得0.5分,累计不超过1分;未报送信息不得分。

依据信息报送及刊发情况计算得分。

 

6.节能改造

及新能源利用

10

6.1开展公共机构建筑节能评估审查。1分

对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每提供1份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告,得0.5分,最高得1分。

依据全市(州)范围内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告,按照报告份数计算得分。

 

6.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分

公共机构每实施1个投资规模在20万元以上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得0.5分,最高得5分。

依据全市(州)范围内相关合同文件,按照文件份数计算得分。

 

6.3推广应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4

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地(水)源热泵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每实施一个投资规模在10万元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得0.5,最高得4分。

依据全市(州)范围内相关项目合同文件,按照文件份数计算得分。

 

7.节能管理

 

 

15

7.1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2

颁布实施的节能各项规章制度,适用范围为全市(州)的,每份得0.5分,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已颁布实施的规章制度,适用范围仅为市(州)本级的,每份得0.3分,最高得1分。

按照管理制度的范围和份数计算得分。

 

7.2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1

在全市(州)范围内组织开展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的,得1分;只在市(州)本级范围内组织开展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的,得0.5分。

依据开展能源资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的相关文件及已实施分户、分类、分项计量的实例计算得分。

 

7.3使用全省制作的能耗统一台账。3

全部使用全省统一的能耗和单车管理台账得分。部分使用台账不得分。

依据台账使用情况计算得分。

 

7.4 完成节能灯推广任务。1

完成节能灯推广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节能灯推广任务的,不得分。

依据节能灯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得分。

 

7.5实施定额管理。2

在全市(州)范围内实施定额管理,得1.5分;只在市(州)本级范围内实施定额管理的,得0.5分。报省节能办备案,得0.5分。

依据实施定额管理的相关文件及相关资料计算得分。

 

7.6开展能源审计工作。3

每提供一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得1分,累计得分不超过3分。

依据全市(州)范围内公共机构的正式能源审计报告,按照审计报告份数计算得分。

 

7.7推行合同能源管理。1

每实施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得0.4分。最高得1分。

依据全市(州)范围内相关项目合同文件,按照文件份数计算得分。

 

7.8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2

分解下达2011年度市(州)本级公共机构和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指标,得2分;只分解下达市(州)本级节能指标的,得1分。

依据下达分解节能目标的相关文件计算得分。

 

8.绩效考核

 

7

8.1节能绩效考核情况。2

制定本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得1分,纳入本地整体绩效考核得1分。

依据相关文件计算得分。

 

8.2开展节能监督检查。2

对全市(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绩效考核检查,得1分。

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或抽查的,每次得0.5分,最高得1分。

依据检查通知、检查记录及总结报告,按照检查次数计算得分。

 

8.3通报节能考核结果。1

市(州)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通报节能工作考核情况的,1分。

依据通报文件计算得分。

 

8.4节能工作表彰奖励。2

市(州)级政府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的,得2分。市(州)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的,得1分。

依据相关表彰奖励文件计算得分。

 

9.节能资金

4

财政部门安排公共机构节能资金。4

市(州)级财政部门安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且在10万元以上的,得1分。安排节能改造资金且在5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20万元(含)-50万元的,得2分;20万元以下的,得1分。

依据财政预算或资金下达的有关文件及投资额度计算得分。

 

10.节能指标

25

按可比口径,2011年比2010年每台车月均或百公里耗油量下降2%以上,人均耗电量、耗气量、耗水量或单位建筑面积耗电量、耗气量、耗水量下降2%以上,办公用品总耗费下降2%以上。25

各项指标中,每项达到2%以上,均得5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依据2011年用电、用水、用气、用油量和办公用品耗费指标完成情况,累计计算得分。

 

 

 

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高校、医院部分)

 

     

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

得分

1.组织领导

6

1.1 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制。2

院(校)成立节能领导小组,得1分;有专门处(室)主抓节能工作,得1分。

依据相关文件计算得分。

 

1.2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

院(校)主要领导对节能工作做出具体指示或批示的,每次得1分,最高得2分。

依据主要领导针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相关文件上或专门作出的明确工作要求等内容的批示、指示次数计算得分。

 

1.3节能工作纳入本部门全年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总结。2

工作计划得1分,工作总结得1分。

依据相关文件内容计算得分。

 

2.节能规划

2

2.1制定本院()“十二五”节能规划目标。1

制定规划目标得分,未制定不得分。

依据文件计算得分。

 

2.2上报“十二五”节能规划目标。1

将节能规划目标报省节能办备案,得1分。

依据上报情况计算得分。

 

3.宣传培训

8

3.1对节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学生或职工进行培训。2

开展全院(校)范围培训,每期培训得1分。

依据培训文件记录和培训签到单,按照培训次数累计得分。

 

3.2节能宣传周活动。3

组织开展低碳体验活动,得1分;参加省管局或当地组织活动的,得1分;将活动方案及开展情况报省节能办备案,得1分。未参加低碳体验活动不得分。

依据开展节能宣传工作的通知、总结等文件及省节能办备案情况计算得分。

 

3.3编发节能情况、简报等材料。2

编发节能情况、简报等材料,每期0.5分,最高得2分。

依据节能情况、简报等材料,按照材料期数计算累计得分。

 

3.4组织参加节能征文活动。1

作品获得一等奖的,得1分;获二等奖的,每个得0.5分;获三等奖的,每个得0.3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分。

依据公布的奖励名单,按照获奖情况累计得分。

 

4.能耗统计

 

15

4.1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工作,建立统计人员工作变动交接制度。2

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得1分,建立统计人员工作变动交接制度得1分。

依据相关制度文件计算得分。

 

4.2报送能耗统计报表。2.5

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管局报送季度、年度能耗统计报表,一份报表得0.5分。

依据上报的能耗统计报表情况计算得分。

 

4.3能耗统计数据质量。2

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各得0.5分;

统计数据准确、匹配,各得0.5分。

依据能耗统计报表数据情况计算得分。

 

4.4制定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分析报告。3.5

每一份季度、年度分析报告,得0.5分,最高得2.5分;分析报告均报省节能办备案的,得1分。

依据能耗统计分析报告,按照分析报告的季度、年度计算得分。

 

4.5建立能耗公示制度。3

建立能耗公示制度,得1分;定期公布办公建筑能耗和车辆用油、维修费用等耗费情况,每公示一次单项指标的,均得1分,最高得2分。

依据公示制度文件及相关公示记录资料(视频或影视资料)等计算得分。

 

4.6通报2011年能耗统计情况。2

开展2011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通报,得2分。

依据统计通报文件计算得分。

 

5.联络制度

5

5.1建立联络员工作以及变动交接制度。2

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的, 得1分;建立交接制度的,得1分。

依据联络员工作制度及交接制度文件计算得分。

 

5.2参加全省联络员工作会议。1

参加会议得分,不参加会议不得分。

依据会议签到计算得分。

 

5.3交流工作信息。2

报送节能工作信息,在《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简报》刊发,每刊发1条得0.5分,累计不超过2分;未报送信息不得分。

依据信息报送及刊发情况计算得分。

 

6.节能管理

 

18

6.1建立节电、节水、节油、节气等管理制度。2

每建立一项管理制度,得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依据制度文件计算得分。

 

6.2使用全省制作的能耗统一台账。2

使用台账得分,未使用台账不得分。

依据台账使用情况计算得分。

 

6.3设置节能标志。1

在办公区域设置节能提示性标志和维修电话。未设置标识不得分。

依据现场检查情况计算得分。

 

6.4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2

分解下达2011年度水、电、气、油等节能指标的,得2分。

依据下达分解节能目标的相关文件或各部门分解结果计算得分。

 

6.5实施定额管理。4

制定完成能耗定额,得2分;报省节能办备案,得2分。未制定定额不得分。

依据定额管理文件及报送情况计算得分。

 

6.6推行合同能源管理。4

每实施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得2分,最高得4分。

依据相关项目合同文件,按照文件份数计算得分。

 

6.7 使用节能器具。3

实现院(校)节能灯、节能灶具和节水型器具使用率100%,每个得1分;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依据现场检查情况计算得分。

 

7.监督检查

6

7.1制定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标准。2

建立节能考核评价标准制度的,得1分。

依据考核文件计算得分。

 

7.2节能管理部门定期开展节能检查。2

每检查一次得1分,最高得2分。

依据检查记录计算得分。

 

7.3通报节能检查结果。2

每通报一次得1分,最高得2分;未进行通报不得分。

依据通报或公示文件计算得分。

 

8.节能改造

及新能源利用

10

8.1开展建筑节能评估审查。1分

对新建建筑或既有建筑改造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每提供1份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告,得0.5分,最高得1分。

依据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报告,按照报告份数计算得分。

 

8.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

每实施1个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得1分,最高得5分。

依据相关合同文件,按照文件份数计算得分。

 

8.3推广应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4

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地(水)源热泵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每实施一个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得1分,最高得4分。

依据相关项目合同文件,按照文件份数计算得分。

 

9.节能资金

5

安排节能改造资金。5

院(校)安排节能改造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得5分; 50万元(含)-100万元的,得3分;50万元以下的,得1分。

依据资金投入的有关文件计算得分。

 

10.节能指标

25

按可比口径,2011年比2010年每台车月均或百公里耗油量下降2%以上,人均耗电量、耗气量、耗水量或单位建筑面积耗电量、耗气量、耗水量下降2%以上,办公用品总耗费下降2%以上。25

各项指标中,每项达到2%以上,均得5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依据2011年用电、用水、用气、用油量和办公用品耗费指标完成情况,累计计算得分。

 

 

 

    附件2

吉林省公共机构2011年度节能减排

工作绩效考核安排表

 

考核时间

第一检查组

组长单位:省公务员局

16个)

第二检查组

组长单位:省住建厅

16个)

521

上午

省委办公厅

省人大办公厅

下午

省委政法委

省科技厅

522

上午

省老龄委

省人防办

下午

省人社厅

省发改委

523

上午

省民革

省法院

下午

省台盟

省检察院

524

上午

省民委

省民盟

下午

省体育局

省民主促进会

525

上午

省安全厅

省文联

下午

省司法厅

省委党校

528

上午

长春工业大学

省社会主义学院

下午

省林业厅

吉林省肿瘤医院

529

上午

长春理工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

下午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北华大学

530

上午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吉林市人民政府

下午

长春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注:时间如有变化,由考核组人员另行通知。

 

 

 

吉林省公共机构2011年度节能减排

工作绩效考核安排表

 

 

考核时间

第三检查组

组长单位: 省发改委

16个)

第四检查组

组长单位:省财政厅

17个)

521

上午

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

下午

省卫生厅

省管局

522

上午

团省委

省新闻出版局

下午

省妇联

省安监局

523

上午

省文化厅

省社保局

下午

省国资委

省旅游局

524

上午

省农委

省粮食局

下午

省畜牧局

省质监局

525

上午

省九三学社

省工商局

下午

省农工民主党

省食品药品局

528

上午

省公务员局

省统计局

下午

省编办

省金融办

529

上午

吉林师范大学

长春中医药大学

下午

四平市人民政府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530

上午

吉林农业大学

吉林大学

下午

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辽源市人民政府

531

 

 

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注:时间如有变化,由考核组人员另行通知。

 

 

 

 

吉林省公共机构2011年度节能减排

工作绩效考核安排表

 

 

考核时间

第五检查组

组长单位:省直机关工委

16个)

第六检查组

组长单位:省质监局

16个)

521

上午

省纪委办公厅

省地方志

下午

省中医药局

省政府发展中心

522

上午

省物价局

省经干院

下午

省经合局

吉林日报社

523

上午

省能源局

省成套局

下午

省财政厅

省测绘局

524

上午

省审计厅

省政府法制办

下午

省地税局

省委党史研究室

525

上午

省供销社

省贸促会

下午

省农科院

省红十字会

528

上午

省监狱管理局

省直机关工委

下午

吉林警察学院

省委财经办

529

上午

吉林艺术学院

吉林体育学院

下午

省侨联

吉林工商学院

530

上午

省科协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下午

通化市人民政府

白山市人民政府

 

              注:时间如有变化,由考核组人员另行通知。

 

 

吉林省公共机构2011年度节能减排

工作绩效考核安排表

 

 

考核时间

第七检查组

组长单位:省审计厅

16个)

第八检查组

组长单位:省管局

15个)

521

上午

省保密局

省广电局

下午

省档案局

省水利厅

522

上午

省委老干部局

省教育厅

下午

省总工会

省国土厅

523

上午

省民建

省公安厅

下午

省工商联

省住建厅

524

上午

省工信厅

省有色金属局

下午

省社科院

省民政厅

525

上午

省外办

省交通运输厅

下午

省台办

省地矿局

528

上午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省人民医院

下午

吉林财经大学

长春工程学院

529

上午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下午

延边州人民政府

白城市人民政府

530

 

长白山管委会

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531

省政府驻天津办事处

 

         

 

               注:时间如有变化,由考核组人员另行通知。

 

 

 

吉林省公共机构2011年度节能减排

工作绩效考核安排表

 

 

考核时间

第九检查组

组长单位: 省统计局

16个)

521

上午

省委组织部

下午

省委政研室

522

上午

省残联

下午

省信访局

523

上午

省委宣传部

下午

省委统战部

524

上午

省商务厅

下午

省计生委

525

上午

省委机要局

下午

省环保厅

528

上午

长春大学

下午

长春师范学院

529

上午

吉林省前卫医院

下午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530

上午

省食品安全办

下午

松原市人民政府

 

             注:时间如有变化,由考核组人员另行通知。

 

       附件3

 

    各市(州)考核的省属高校及医院名单

 

    一、由长春市政府完成考核的单位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省结核病医院

    二、由吉林市政府完成考核的单位

    吉林化工学院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医药学院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三、由四平市政府完成考核的单位

    四平职业大学

    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省脑科医院

    四、由辽源市政府完成考核的单位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五、由通化市完成考核的单位

    通化师范学院

    六、由松原市政府完成考核的单位

    松原职业技术学院

    七、由白城市政府完成考核的单位

    白城师范学院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附件4

驻各市(州)省属高校、医院评分结果

      公章:

      

分值结果

考核等级

 

 

 

 

 

 

 

 

 

 

 

 

 

 

 

 

 

 

 

 

 

 

 

 

 

 

 

 

 

 

 

 

 

 

 

 

 

 

 

 

 

 

 

 

 

 

        附件5

                   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

    所辖县(市、区)政府排序及评分结果

            公章:

排序

县(市、区)名称

分值结果

考核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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