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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
吉管发〔2012〕13号
关于举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省属各高校、医院,各市(州)、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普及公共机构节能知识,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加快节约型机关、校园和医院建设。省管局决定举办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节能低碳生活,公共机构先行”节能杯知识竞赛。
二、竞赛内容及范围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以及各项节能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同时贯穿水电油气等能源资源基础知识。
三、参赛队与竞赛方式
全省共选出32支代表队参加复赛,每支代表队由3名队员组成。
(一)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分别自行选取1支代表队参加复赛。
(二)省直部门单位和高校医院通过笔试方式确定22支代表队参加复赛。其中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管局及省教育(包括中小学)、卫生、文化、体育等系统要保证选派队员参加考试,各高校队员由吉林大学组织队员参加考试,省属各医院由省卫生厅组织队员参加考试。
(三)参加复赛的32支代表队以抽签形式分成4组,每组以竞赛方式决出前2名,选出的8支代表队直接进入决赛,复赛与决赛将在同一天举行。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奖项有:冠军队、亚军队、季军队,以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冠军、亚军、季军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严密组织,广泛宣传动员,周密安排部署。届时邀请有关领导参加决赛及颁奖仪式,并在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于5月25日将代表队人员名单上报省管局,并自选一名领队负责组织协调联系工作。
(三)省直部门单位和高校医院参赛队员于5月25日上午9时在吉林大学(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阶梯教室参加省管局统一组织的闭卷考试。
(四)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各高校医院不选派队员参加考试的将予以通报,并在省政府节能绩效考核中扣分。
(五)竞赛试题以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题库内容作为主要竞赛内容。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题库请到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gj.jl.gov.cn)下载中心下载。
六、具体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立岩,联系方式:0431-88904908。
附件:竞赛规则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竞赛规则
一、参赛分组
参加复赛32支参赛代表队(每队选手3人)在赛前指定时间由领队抽签确定组次和台位。复赛分4组,每组8队,每组前2名共8支队伍进入决赛,抽签顺序不得随意更改。 二、比赛形式 (一)各代表队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通过竞赛增减,现场分别进行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轮竞赛决定胜负。比赛结束后,总分出现平局时,由积分相等的代表队进行附加赛。 (二)必答题(每题10分,答题时限为30秒)。每人必答1道题,一个回合进行。从1号台1号选手开始作答,依次由每队的1号选手答题;再从一号台开始依次分别进行2号、3号选手答题。回答正确每题得10分;回答不正确或不完全不得分。每位选手按照顺序独立回答问题,他人不得提示和补充。否则,扣10分。 (三)抢答题(每题10分,共10道,答题限时为30秒)。要求各队在主持人读完题目,宣布“开始”后,方可按抢答器抢答,最先抢到答题权的参赛队回答问题,由一名选手回答,其他选手可以补充作答。在主持人未宣布完“开始”而抢答者和答错题者,均扣除10分。 (四)风险题(风险题分为10分、20分、30分)。要求各队可视自身积分情况自由选择不同分数的题目,题目一经选定便不得更改,已选过的风险题不得重选。代表队内部在相互讨论后,选派一名选手作答,其他选手亦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答对加相应分数,答错扣相应分数。10分、20分、30分风险题各代表队讨论和答题时间分别不得超过30秒、60秒、90秒,违者视为答错。
(五)附加赛。前三轮比赛(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结束后,按成绩高低排列名次,并且按照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的录取名额确定出线队伍。如遇积分相同无法确定出线的队伍时,积分相等的代表队则进行附加赛,附加赛以抢答形式出现,答对加10分,答错则扣10分,直到决出胜负为止,积分高者胜出。 三、评判规则 (一)竞赛设主持人2名,计分员2名,计时员2名,评审组成员20名。 (二)选手答题正确与否,以主持人评判为准,如对评判有异议时,不得当场申辩,应由领队在主持人宣布竞赛结果前,向评审组提出申诉。 (三)当主持人无法独立评判时,由评审组合议后,当场予以裁定;主持人评判有误时,评审组应现场予以监督、更正。 (四)竞赛结束时,计分员应及时核对分数并排出名次,经评审组审核后,交由主持人现场宣布竞赛结果。 四、评审组人员组成 由省直机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协作组组长单位组成。 五、赛场要求 (一)选手答题时必须起立回答,答题结束时要说明“回答完毕”,待主持人宣布分数后方可坐下;严格遵守时限要求,答题超过时限的不得分;使用普通话答题,声音响亮,吐字清晰。 (二)主持人明示某号台或某号队员“请回答”或“开始”后,开始计时。规定时间已到,选手未答题或答题未结束,计时员应提示主持人时间已到,当主持人宣告答题时间已到时,选手必须停止作答。 (三)选手要精神饱满,从容镇定,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禁止佩戴开机状态的手机,禁止携带与竞赛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场内领队、观众、工作人员等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影响选手比赛,如有违反,将对其提出警示,直至劝其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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