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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按三部委通知调整存款利率

  • 时间:2016-02-23 1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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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发文提高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一事,接受了吉林电视台公共频道第一播报、吉林电视台都市频道《守望都市》、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台三家媒体的采访,并对媒体记者做了详细解答。

按照文件要求,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进行了调整。调整前,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按活期利率0.35%计算,上年结转的按三个月定期利率1.10%计算,自2016年2月21日起,统一调整为按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计算。 

此次三部委政策的调整,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将从“低存低贷”进入“平存低贷”的阶段。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要求适时调整政策,有利于缓解省直职工购房压力,帮助省直职工获得更大收益,真正发挥省直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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