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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多措并举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 时间:2018-11-09 1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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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引领作用,通化市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多措并举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通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县(市、区)、教育、卫生等部门借调5名业务骨干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同时,要求各创建单位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创建资料准备工作。

  完善管理制度,细化节能措施。研究出台《通化市公共机构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完善制度为切入点,以改进管理办法为主要手段,以节电、节水、节约纸张为主要内容,细化节约能源资源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规范机关干部节约能源资源行为,为公共机构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供基础条件。制定印发《通化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绩效考评共性指标中,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主动性。

  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将创建过程细化为业务培训、组织申报、资料核查、问题反馈、统一整改、集中报送6个阶段,围绕各阶段工作重点进行分步推进、分项落实,及时倒排工期、倒查问题、倒逼落实。同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检查组,通过查资料、听报告、看实效等形式,重点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督导、考核。

  广泛开展宣传,突出重点培训。在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代表到通化市东昌区政府办公楼进行现场观摩,并在通化宾馆举办了通化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培训会,邀请国家能效领跑者——通化市东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负责人就创建工作开展交流学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有关流程、评价标准、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做了详细解读,并开展了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资料互审及专题辅导,充分展现通化市开展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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