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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设立行业指导处

  • 时间:2015-01-12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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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编办《关于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立行业指导处的批复》(吉编行字〔2014117号),近日,省管局行业指导处正式组建。

省管局行业指导处,是根据《机关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和《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以及《关于市(州)、县(市、区)整合设立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的通知》(吉编发〔201254号)的有规定,为全面落实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要求而设立的。行业指导处的设立,为做好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的指导工作,统筹机关事务资源,规范机关保障运行,有效化解当前工作矛盾和解决实际问题,协调各方利益,推进工作落实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批复》中明确了行业指导处的职责:负责指导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县两级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开展全省机关事务系统业务培训,统筹推进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县两级机关后勤服务等社会化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会同相关部门对全省机关事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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