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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9个窗口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

  • 时间:2012-06-29 1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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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管局软环境建设和政行风评议工作扎实开展

9个窗口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一、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受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相关招标活动;根据委托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制定内部采购操作规程;受各部门委托办理省级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办理其他采购事宜。

二、采购中心工作措施

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自觉接受监督,做出以下承诺: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维护政府集中采购的公平与正义,促进省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中心的职责、工作程序和方法,提高政府集中采购透明度。切实做到:采购信息公开,采购程序公开,采购标准公开,采购结果公开。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把提高工作效率,创一流服务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为社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三、采购中心工作标准

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政府集中采购任务,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馈赠、宴请,不参加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安排的旅游以及其他娱乐性活动,不为个人和小团体谋私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政府采购招标活动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树立政府采购良好形象。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5%

 

 

承诺人:王春明

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节能工作处

 

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主要职责

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研究拟订和贯彻落实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理由的相关制度;负责拟订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工作。

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工作措施

一是健全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单位和垂直管理系统节能工作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二是完善制度标准。继续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三是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部分机关、学校、医院等确定20家示范单位建设项目,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和申报节能项目,做好专家论证、审核批复和组织实施工作。四是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实施既有办公建筑供热计量改造10万平方米,组织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50万平方米,推动省直机关既有办公建筑实行按用热量收费。完成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能耗智能监测仪表安装工作。组织实施吉林省公共机构监控指挥和有关市县能耗统计监测平台建设,推动节能灯、节水器具向市县延伸覆盖。五是强化绩效考核。省政府继续组成9个绩效考核小组,对2011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开展节能执法监察,组织开展省直部门单位和高校医院节能日常检查。六是强化计量统计监督。完成各地区和省直机关、省属高校医院2011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汇总上报工作,组织会审2011年各地区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培训会议。审核下达2012年省直机关和省属高校、医院用电、用水、用油指标。建立能耗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实现全省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的联网直报。七是加快节能产品、新能源、新机制推广。完成省政府3号办公楼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高效节能电器、节能插座、LED照明、太阳能热水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使用试点,组织完成部分公共机构及高校、医院供热锅炉、中央空调、地源热泵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开展省直机关餐厨垃圾集中回收和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八是广泛宣传培训。深入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指导各级公共机构开展能源紧缺体验、绿色办公行动等主题活动。举办节能知识竞赛和摄影、书画展览。定期编发《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简报》,完成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文件汇编工作。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承办全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会第二次理事工作会议,充分发挥节能工作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国际交流工作。

三、公共机构节能处工作标准

加强全省公共机构监督,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0431-88904908,认真受理并查处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满意度不低于95%

 

 

承诺人:张立松

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资产管理处

 

一、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负责拟订省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承担和委托省直有关单位对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与调剂等工作。

二、资产管理处工作措施

一是向管理范围内省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公开资产管理处的职责、资产处置的程序。二是加强资产处置环节管理,严格执行处置程序,把资产处置工作做到经常化,注重及时,特别是对闲置资产要建立闲置资产调剂平台,选择适当的方式及时予以调剂、处置,以发挥其效益,防止闲置浪费。三是在省直部门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条码化管理,提高资产动态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实行“一物、一卡、一码”管理方式,提高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履职尽责。

三、资产管理处工作标准

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处理程序,按照“及时、热情、超前、立体”的标准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到“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不以事难而怕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尽心尽力为省直机关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服好务,达到服务单位95%以上的满意度。

如违背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甘愿承担责任,同时,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承诺人:乔丽娟

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房地产管理处

 

一、房地产管理处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和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省直机关各部门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的计划、投资和管理,负责省直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的产权产籍管理;集中管理省直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工作;统一管理省级干部住宅和省直部分职工周转房;负责管理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修缮计划和经费预算;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

二、房地产管理处工作措施

一是做好省直机关无籍房自然情况的调研工作。向省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发放《关于开展省直机关无籍房统计工作的通知》及《省直机关无籍房统计表》。深入部分省直机关部门(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建立省直机关无籍房数据库。形成调研报告,依法依规提出意见或建议。二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系统数据。与设计单位研究和解决系统各个模块功能上存在的缺陷,使之更具实用性、灵活性。

三、房地产管理处服务标准

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进一步提高为省直各部门(单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自觉接受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省直各部门(单位)的监督。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如违背承诺,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甘愿承担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承诺人: 盖大新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车辆管理处

 

一、车辆管理处工作职责

负责拟订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干部公务用车的编制、购置、更新与调配;负责省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汽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等事宜的审定并监督实施;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经费的管理与分配;负责推进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车辆管理处工作措施

一是向管理服务的单位、部门公开车辆管理处的职责、公务用车编制核定标准。二是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准及车辆申购办理程序下发各单位、部门。三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按规章办事。对不符合规定的或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耐心解释,争取理解和支持。四是熟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处理程序,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随来随办,需要协调请示的事项,在3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高效率处理各项事务。

三、车辆管理处工作标准

礼貌待人、主动热情,对来我处的办事人员态度友好,耐心解答有关车辆政策、规章等方面的问题。在处理相关的事务中,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分亲疏。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如违背承诺,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甘愿承担责任。

 

 

承诺人:刘凤金

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服务处

 

一、服务处工作职责

协调指导机关干部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政府机关部分食堂、幼儿园等后勤单位管理工作;负责省管局及各直管楼区后勤服务和绿化美化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加强有关省直机关驻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工作。

二、服务处工作措施和标准

一是为部分省直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优质、安全的餐饮服务工作。科学合理安排伙食品种,做到荤素搭配、粗细搭配、营养搭配,确保不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争取就餐者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是做好省管局直管办公楼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加强对保洁人员服务行为、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做到驻楼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5%。协调市区爱卫会、街道、公安部门做好环境整治、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等工作。

三是做好机关三所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幼儿园基础建设,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为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创建安全、健康、优质的教育环境,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家长满意度不低于95%

如违背承诺,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甘愿承担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承诺人:隋国利

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省直房改办

 

一、省直房改办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政策。负责研究制定省直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周转房及相关住房保障制度,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住房租金改革、物业、采暖等相关政策,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货币化分配、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监管的有关政策,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单位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动,对政策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论证。负责省直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和指导。省直房改办是省直机关单位廉租住房的行政部门,负责省直机关单位廉租住房的审批工作。负责审批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审核发放省直及垂直管理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负责审核审批省直易地调入厅级干部住房补贴。宣传国家及省直房改政策,为省直职工住房消费提供政策指导。

二、省直房改办工作措施

一是向社会公开吉林省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窗口业务流程,妥善处理房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认真审查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档案,搞清弄实职工及配偶住房等情况,保证住房货币补贴资金真实有序发放给职工。三是积极主动协调省直有关部门落实住房补贴资金额度,保证当年发放补贴资金不少于3亿元。四是认真做好省直易地调入厅级干部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热诚搞好服务。力争把本年度调入的厅级干部住房补贴全部发放完毕。五是积极做好公房出售工作。对未进行房改的单位和个人,均要做到随来给谁办理,完善审批手续,规范办理程序。在规定的工作日完成工作任务。六是积极稳妥的搞好企业改制政策与房改政策的对接,省直房改政策与省直垂直管理单位属地房改政策的对接;房改政策与无籍房办理产权政策的对接。七是加强省直单位国有住房出售收入资金管理使用的审核审批。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比例。加强预算审核,确定项目审查负责人,全程跟踪督察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建立业主评议监督反馈渠道。严格审核工程决算,并附工程发票。

三、省直房改办工作标准

严格按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办事。审慎稳妥包容性地处理和解决房改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吃请,不接受当事人馈赠,不以权谋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践诺服务项目标准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承诺人:马吉庆

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一、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主要职能

(一)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省直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与使用,确保省直职工住房公积金合理合法使用。(三)管理省直单位房改售房资金、住房货币化补贴、住房维修基金等职责。

二、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服务标准

(一)服务守则: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以人为本,有求必应;真诚奉献,创造和谐;钻研业务,讲求效能;恪尽职守,服务至上。(二)服务标准:主动热情,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认真细致,及时准确;使用规范服务用语,不与群众争执,不违规操作。(三)服务内容: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房改售房资金、住房维修资金。(四)服务时限承诺:1.对提出各项业务的咨询当即给予答复。2.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转移、汇缴、年度调整等缴存业务时,提供所需资料完整,当即予以核准办理,随到随办。3.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符合提取条件的,材料齐全、真实的,即来即办。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报批手续齐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放款。5.提前还款,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6.对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开辟“绿色通道”,每周专门拿出周五一天时间,对这些单位集中进行批量支取和变更工作。(五)民主评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勤政廉政的形象,向服务对象做出更高质量的服务承诺,接受公众监督。民主测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服务和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加强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中心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二)制定实施方案并公开承诺、践诺。结合中心实际,制定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媒体就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年底将践诺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征求意见和建议。以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向广大服务对象广泛征求对中心加强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四)积极开展整改。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按工作职责分解到各科室,由责任科室提出改进意见、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具体落实。(五)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中心实际,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和“强素质、增信心、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引导干部职工在服务型机关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如违背承诺,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甘愿承担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承诺人:陆晓刚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办公用房维修处

 

一、办公用房维修处主要职责

为省委机关、省人大机关、省政府机关、省政协机关及部分省直厅局的办公用房、有关设施和院区提供日常维修和大修服务工作。对省政府机关及前述部分厅局的办公楼进行物业管理、用水用电使用管理和办公用水电费代收代缴工作。为省级各民主党派办公楼提供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信件收发、会议服务、物业管理和维修服务,为党派干部开办机关食堂。

二、办公用房维修处工作措施

一是提升服务理念,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开展超前服务,每日辖区公共部位巡检次数不低于2次、同时保证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二是加强与服务对象的联系,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和诚恳友善的态度,力争服务对象满意。三是切实关心职工生活、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树立良好机关风气,做好文化建设工作。

三、办公用房维修处工作标准

日常工作中,保证辖区内办公楼正常供水、供电、供热、下水和雨水管道畅通、门窗开关自如、卫生间设施良好、屋面不漏雨、确保辖区内办公楼电梯运行平稳安全、中央空调供应及时。重点做好各项大修工程,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承诺人:王学毅

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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