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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16号不可提取首付款意见 已办结
2020-02-11
看见省直公积金2020.2.16日不可提取首付款。我还抱有一线希望,因为我2019年就已经面签完了。结果打电话咨询说按放款日为准,个人觉得这样不合理不公平。明知道改政策你们可以一直拖打2.16号以后放款,不就是不让我们提么?我觉得应该按照面签日期算这样才能安抚民心。毕竟有很多人都是借钱买的,然后就等着放款提首付款还债呢。这样让我们情何以堪?我希望局长能够再议决定!

您好: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目前,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正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拟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请您近期耐心关注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官方网站政策调整动态。
最后,感谢您对省直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于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政策调整及给您带来的不愉快我们深表歉意。

2020-0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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